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、发展改革、民政、财政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市场监管主管部门: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4〕7号)精神,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25〕13号)要求,现就支持地方开展2025年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总体要求 各地要强化统筹,做好政策跨年度顺畅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。坚持自主原则,科学制定2025年家装厨卫“焕新”实施方案,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,精心组织实施,保障资金安全,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,持续释放家居家装消费潜力。 二、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商务、发展改革、民政、财政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协作,在2024年工作基础上,做好政策接续优化实施。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。 三、明确补贴内容 各地要重点聚焦绿色、智能、适老等方向,支持个人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、厨卫等局部改造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,促进智能家居消费,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补贴品类、标准、限额和实施方式,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,防止补贴范围泛化和碎片化。 (一)补贴品类以装修材料、卫生洁具、家具照明、智能家居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等五大类为主,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特色、居民消费习惯和具体实施条件,自主确定各大类下具体品类。其中,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品类参照《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》(详见附件),各地可根据当地老年群体实际需求,因地制宜丰富本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,探索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。 (二)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(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)的15%;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,应不高于20%;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标准可适度提高,应不高于30%。各地应根据补贴方式自主确定每人每类产品享受补贴件数、单个商品或每套房(每户)最高补贴金额、每人(每户)累计最高补贴金额等限定条件。 (三)补贴方式要按照属地实施原则,加强工作统筹,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开展家装厨卫“焕新”,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政策参与主体,合规择优确定补贴资格发放平台。 四、优化补贴流程 各地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、线下经营主体,以及不同所有制、不同注册地、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家装厨卫“焕新”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突出惠民便民,简化消费者申领流程,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多头重复填报。不得限制消费者付款方式和支付凭证类型,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要求经营主体采购新的支付设备。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,探索实施无纸化补贴申请与闭环管理,通过大数据核验等手段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。各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省级服务平台与全国家装厨卫“焕新”数据监测平台实现对接。 五、加强资金监管 各省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,要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,规范市场秩序,强化全流程监管。要结合实际细化风险防范措施,通过多方数据比对等数字化手段,严防虚假交易、重复申领、骗补套补等行为,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。 各地要强化参与补贴商品管理。组织参与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。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、“先涨价后补贴”等价格违法行为,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,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,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。鼓励各地将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。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的地区,要制定风险防范应对预案,强化核验核查,确保装修合同、项目内容等的真实性,切实保障资金安全。 六、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培训和政策宣讲,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、促消费活动、媒体报道、专家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及执行进展情况,回应社会关切,推动惠民政策家喻户晓。通过“2025全国家居焕新消费季”及地方重点特色促消费活动,推出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、新品首发、联动促销等,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。 各地要向商务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及时报送家装厨卫“焕新”资金安排、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,有关部门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,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先进经验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
序号 | 类别 | 产品类别 | 功能简介 |
1 | 一、地面和门改造 | 地面防滑产品 | 根据卫生间、厨房、卧室等地面防滑处理需要,配置防滑贴、防滑垫等产品,避免老年人滑倒,提高安全性。 |
2 | 下压式门把手 |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,增加摩擦力稳定性,方便老年人开门。 | |
3 | 门铃 |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,包括闪光振动门铃、呼叫门铃等。 | |
4 | 可双向开启的门 | 老年人跌倒后,可从外部开启,便于护理人员及时救助。 | |
5 | 斜坡辅具 | 对于不易消除的高差可选择斜坡辅具,实现高差的平稳过渡。 | |
6 | 二、卧室改造 | 护理床 |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、侧翻、上下床、吃饭等动作,辅助喂食、处理排泄物等。 |
7 | 床边护栏或者抓杆 | 辅助老年人起身、上下床,防止翻身滚下床,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。 | |
8 | 防压疮床垫 | 避免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。 | |
9 | 三、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| 扶手等支撑装置 | 辅助老年人起身、站立、转身和坐下,包括高低处和过道扶手和抓杆类产品。 |
10 | 坐便器 | 蹲便器改坐便器或者配置马桶增高器、移动马桶、适老分体智能坐便盖便盆、接尿器等。 | |
11 | 洗浴装置 | 更换浴帘、浴杆、配置恒温花洒,增加淋浴空间,必要时配置洗澡床,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。 | |
12 | 淋浴椅 |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,避免老年人滑倒,提高安全性。 | |
13 | 四、厨房设备改造 | 适老可升降灶台 | 降低操作台、灶台、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,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。 |
14 | 适老升降吊柜 | 在吊柜下方配置开敞式中部柜、中部架,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。 | |
15 | 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| 在火焰意外熄灭时,自动切断燃气供应,防止漏气,减少安全隐患。 | |
16 | 五、物理环境改造 | 自动感应灯具 | 安装感应便携灯,避免直射光源、强刺激性光源,人走灯灭,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。 |
17 |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| 配置智能插座,可联动控制实现对家电设备的用电监控和安全管理;配置大按键开关,便于老年人操作。 | |
18 | 防撞护角/防撞条、提示标识 |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,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,必要时粘贴防滑条、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。 | |
19 | 适老家具 | 比如换鞋凳、适老椅、床头柜、床边桌、餐桌、电动升降晾衣架、辅助起坐垫或沙发等。 | |
20 | 六、智能辅助产品 | 手杖 |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,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、凳拐、助起坐垫等。 |
21 | 轮椅/助行器 | 辅助家人、照护人员推行/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,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。包括安全步态训练车、助老外骨骼机器人、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、下肢助行机器人等 | |
22 | 助听器 |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,增加与周围的交流,包括盒式助听器、耳内助听器、耳背助听器、骨导助听器等。 | |
23 | 健康监测产品 | 配备毫米波雷达睡眠监测仪,理疗电烤灯、实时心电监护系统、多参数监护仪等。 | |
24 | 防走失装置 | 用于监测认知障碍(失智)老年人或者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,避免老年人走失,包括防走失手环、防走失胸卡等。 | |
25 | 环境监控设备 | 安装在居家环境中,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,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。包括红外探测器、跌倒(坠床)监测雷达、生命体征监测雷达、紧急呼叫器、烟雾/煤气泄露/溢水报警器等。 |
商务部办公厅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